國網黑龍江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通報(2017年11月)
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,保證產品質量,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,依據《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的有關規(guī)定,對出現(xiàn)重大產品質量問題、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
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,保證產品質量,確保電網建設順利進行及安全可靠供電,依據《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細則》)的有關規(guī)定,對出現(xiàn)重大產品質量問題、履約不誠信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。具體處理情況如下:
國網黑龍江省電力有限公司物資部
注:新修訂的《細則》于2016年1月1日起實行,對于發(fā)生在2016年1月1日及以前的供應商不良行為,按照2015版《細則》規(guī)定予以處理。

國網黑龍江省電力有限公司物資部
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

責任編輯:lix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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